第八条:为维护我旗石材荒料市场繁荣稳定,抑制无序低价竞争,统一制定荒料销售最低限价:
金钻玛1号荒料:最低纳税价为2000元/立方米。
金钻玛2号荒料:最低纳税价为1600元/立方米。
蓝夜星荒料:最低纳税价为2000元/立方米。
白金麻荒料:最低纳税价为1200元/立方米。
对有瑕疵荒料,经三方鉴定认同,由石材荒料市场管理办公室备案,可根据市场行情作价格调整,幅度不超过10%。